12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副行长的李元全、时任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助理的邓志刚对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贷款“三查”不到位,形成案件风险,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2名负责人均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12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副行长的李元全、时任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助理的邓志刚对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贷款“三查”不到位,形成案件风险,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2名负责人均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